據中國政府網發布的消息,國務院日前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、電監會制訂的《關于加強電力系統抗災能力建設的若干意見》,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分析總結各種自然災害對電力系統的影響,兼顧安全性和經濟性,修訂和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電力建設標準和規范。
根據《若干意見》,對骨干電源送出線路、骨干網架及變電站、重要用戶配電線路等重要電力設施,要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,適當提高設防標準。對跨越主干鐵路、高等級公路、河流航道、其他輸電線路等重要設施的局部線路,以及位于自然災害易發區、氣候條件惡劣地區和設施維護困難地區的局部線路,要適當提高設防標準。結合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,鼓勵城市配電網主干線路采用入地電纜。
在今年中國南方地區大范圍低溫雨雪冰凍和汶川特大地震災害中,受災地區電力設施大面積損毀。
《若干意見》要求加強區域、省內主干網架和重要輸電通道建設,提高相互支援能力。位于覆冰災害較重地區的輸電線路,要具備在覆冰期大負荷送電的能力。位于洪水災害易發地區的輸電線路,要對桿塔基礎采取防護加固措施。必須穿越地震帶等地質環境不安全地區的輸電線路,要對桿塔及其基礎采取抗震防護措施。